为了让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也能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
河南省郑州水利学校决定2011年在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招生做出以下通知:
招生对象:“对口招生”对象为2011年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具有计算机初级以上等级证书(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具有资质的考证机构颁发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考试中心印制的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报名条件:经入校注册具有正式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由所在学校审查推荐,均可报名
报名:凡符合“对口招生”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省招办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均可报考河南省郑州水利学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录取:全省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划定较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照学生志愿在较低控制线上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经省招办审批后由录取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录取后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经注册,即取得正式学籍,编入普通高等学校一年级就读。在我校“对口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和省普通高校同一招生计划形式招收的同一专业学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