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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期汇票承兑贴息的税务处理

来源:江苏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9/15 14:50:19

未到期汇票承兑贴息的税务处理?银行承兑汇票应注意的几个时效?个人之间买卖银行承兑汇票是合法吗?小编都整理好了,请看!

【未到期汇票承兑贴息的税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223号)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银行承兑汇票应注意的几个时效?】

银行承兑汇票应注意的几个时效:

一、票据有效期,自出票日至到期日,纸质票据有效期为不超过六个月,电子票据有效期为不超过一年;

二、纸质票据到期前一周左右时间提前向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以免票据逾期后要出具说明材料;

三、票据被拒绝付款后,向票据前手的追索权为自拒绝付款日起六个月,被追索的票据前手向期再前手的再追索权为被追索后起三个月。

【个人之间买卖银行承兑汇票是合法吗?】

一般来讲,承兑后面的背书必须要以真实发生业务(合同、发票)为前提,一家接一家的往下背,但往往有些公司怕麻烦不背书,导致背书的不连贯,但也能用,只要票面不出现问题比如说假票,没有人在意的,办理贴现及托收,只看后两家是否真实,要严格来讲不背书是不合法(公对公),如果给个人,还要找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就是苏州会计培训机构小编为您整理未到期汇票承兑贴息的税务处理的全部内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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