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价值是通过折旧形式转移到成本费用之中的,折旧额的多少取决于固定资产的计价、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那么固定资产折旧如何进行税务筹划呢?下面就让小编一一为大家介绍吧!
固定资产计价的税务筹划
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外购固定资产成本主要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按照税法的规定,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
由于折旧费用是在未来较长时间内陆续计提的,为降低本期税负,新增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要尽可能地低。例如,对于成套固定资产,其易损件、小配件可以单独开票作为低值易耗品入账,因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可以一次或分次直接计人当期费用,降低了当期的应税所得额;对于在建工程,则要尽可能早地转入固定资产,以便尽早提取折旧。如整体固定资产工期长,在完工部分已经投入使用时,对该部分好分项决算,以便尽早计人固定资产账户。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税务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能够使用的年限,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是一个估计的经验值,包含了人为的成分,因而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性。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有利于加本回收,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可以使企业所得税递延缴纳。
税务筹划的案例分析
A公司是一家大型加工企业,2006年1月1日外购一套进口生产线价值7600万元。目前A公司处于正常纳税期,以前年度无亏损。在国税函[2006]452号下文前,A公司只能按短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5%.A公司除了此项折旧因素影响外,税前利润每年为10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按A公司的管理层分析,此生产线只能使用6年,每年正常使用4800个小时。此设备生产的产品畅销期只有4年,后两年只能每年使用2400小时,而后设备将被报废。企业管理层决定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假设2006年到2011年,此生产线每年使用时间为6000、5800、5600、4800、1400和400小时。资金的折旧时间价值为10%.按年限平均法,年折旧额为722万元,年所得税金额为3061.74万元,10年间所得税折现值共为18813万元。
按产量法年折旧额为1805、1745、1685、1444、421和120万元,前6年所得税金额分别为2704、2724、2744、2823、3161、3260万元,折现金额为12503万元,后4年企业所得税折现为5904万元,10年间总折现值共为18407万元。
筹划前后相比:A公司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为406万元(18813-18407)。
好了,看到这里,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了固定资产折旧的税务筹划的方法,小编下面还有些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税务筹划问题汇总给到大家,希望更加能加深大家对固定资产折旧税务筹划方法的理解。
固定资产折旧的税务筹划相关问题延伸
问:合理避税与税务筹划的区别和联系
答:合理避税与税务筹划的区别
一是概念不同。合理避税侧重于规避税收这一本质要求,只要求形式、措施的合法,确切的说它是“不违法”的规避税收;税务筹划侧重于内容、形式、措施的合法,并且还要符合的立法意图,不允许对税法进行曲解。确切的说它是合法恰当履行纳税义务。
二是与立法精神的吻合度不同。税务筹划符合税法的立法意图,符合的政策导向;而合理避税是与的立法意图相悖的。
三是手段不同。合理避税只针对施法上的漏洞,钻法律的空子,通过巧妙安排经济行为,谋取一定的税收收益,但无助于企业的长期经营与发展。如果法律漏洞一旦被堵上,投资者可能会陷入困境,严重的还要承受税收惩罚的风险;税务筹划则着眼于总体的决策和长期的利益,谋取的收益也是正当合法的。
合理避税与税务筹划的联系:
一是目的相同。合理避税和税务筹划都是纳税人为了减轻税务负担或延迟纳税所采取的经济行为,目的都是减轻税负,降低成本,追求利益的大化。
二是行为非违法。合理避税和税务筹划的经济行为,都没有违法。法无禁止即可为,两者都是合法行为。
三是行为在事前。合理避税和税务筹划都是在事前进行筹划,利用法律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经济行为,是顺行操作。它与纳税义务发生后为了逃避缴纳税款采取的逆行操作具有本质上的区别。
四是手段相似。合理避税和税务筹划所采取的手段,具有相似性,主要集中在税基,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纳税地点和纳税人的组织形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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