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稽查风暴的来临,金税三期大数据平台的上线...代理记账的日子也越来越难过了!这不,就有一个代理代账会计因听从老板安排虚开发票被判刑又罚钱,职业生涯算是毁了!具体是怎样,一起来看吧!
代账会计惨了被判刑了
听从老板安排虚开发票,代账会计被判刑2年9个月罚4万
案件概况:
被告人刘利民分别担任武汉市新欣兴木业有限公司、武汉正安和木业有限公司、武汉利民森木业有限公司等多家木业公司的代账会计,负责做账、报税、领购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事宜。
向邯郸印象车业有限公司、河北天本车业有限公司、河北天能电力器具制造有限公司、开封市梓旭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徐州超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共计人民币9944440.52元,税额共计1690554.98元。
判决结果:
被告人刘利民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判决书原文(部分)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8)鄂0117刑初192号
公诉机关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
被告人刘利民,中共党员。因本案于2017年3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汉市看守所。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以武新检刑诉[2018]15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利民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8年4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新洲区人民指派检察员李再英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利民及其辩护人冯朝晖、耿领到庭参加了诉讼。
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以需要补充侦查为由,建议延期审理,本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0月至2017年3月,被告人刘利民分别担任武汉市新欣兴木业有限公司、武汉正安和木业有限公司、武汉利民森木业有限公司等多家木业公司的代账会计,负责做账、报税、领购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事宜。
刘利民在上述三家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的指使下,安排其助理刘某,4、李某,4,在没有实际购销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于2015年10月24日至2016年11月28日期间,向邯郸印象车业有限公司、河北天本车业有限公司、河北天能电力器具制造有限公司、开封市梓旭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徐州超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共计人民币9944440.52元,税额共计1690554.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