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增项?
已经取得某一个专业(实务)的一级建造师资格人员,想再考取其他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未考过的专业。
注意:只需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不需要再考公共课且每年只能增报一个专业。
二、一建增项的科目有数量要求吗?
一级建造师的10个专业可以全考完,但是只能注册一个一级建造师证书,可增项注册多个专业,可从事多个专业工程的施工管理,不能同时执业。
其实考完全部的专业也不太现实,考生需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进行选择报考。
三、一建增项的报考条件
1、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原人事部、建设部批准,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注意:根据相关规定,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大家在选择专业时要注意区分。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