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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博兴附近一级建造师培训机构哪家不错

来源:滨州优路教育总校时间:2020/9/1 14: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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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习题: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下列情形属于侵权责任的有()。

A.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B.围观群众合力把施工现场受伤工人送至医院

C.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D.某公司机械维修工对发生故障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

E.施工单位将本应汇给甲单位的材料款汇入了乙单位账号

答案:AC

解析: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常会产生侵权之债。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有可能产生侵权之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B项错误,属于无因管理。D项错误,属于合同。E项错误,属于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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