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考需要哪些条件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年。
新考生(含异地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考生应持以下材料到相应的现场审核点和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1)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选择其它审核点的仅需1份。
(2)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下载后按要求填写,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6)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免试相关材料(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