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法考试重点汇总
1.行政合同。重点:行政合同(协议)诉讼规则。
2.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依申请公开程序;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受理、审理与裁判。
3.行政复议。重点: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和决定。
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重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事项。
5.行政诉讼管辖。重点:级别管辖尤其是复议维持案件的级别管辖;特殊地域管辖;管辖权的转移。
1.行政诉讼参加人。重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行政诉讼被告确定;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判断。
7.行政诉讼程序。重点:起诉期限;简易程序;一、二审审理对象。
8.行政诉讼特殊制度与规则。重点:举证责任分配;撤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辅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调解;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
9.行政诉讼判决。重点:撤销判决;履行判决与给付判决;确认违法与确认无效判决;复议维持案件的裁判。
10.刑事司法赔偿。重点:刑事司法赔偿范围;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赔偿项目与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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